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3-025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643.2002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已履行的程序
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
无反馈记录。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1-022)。
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由 4.33 元/股调整为 4.13 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的议案》,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由 4.13 元/股调整为 3.63 元/股。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激励对象由 163 人变更为 161 人,授出期权数量由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3.63
元/股调整为 3.13 元/股。同时,由于 1 名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监事而失去激励对
象资格;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激励对
象由 161 人变更为 158 人,授出期权数量由 1,530.9006 万份变更为 1,500.8006
万份。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此,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股票 授予激励
批次 授予日期 行权价格
期权数量 对象人数
股权激励计划 万份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批次 行权日期 行权 行权数量 行权人数 行权后股票期权
价格 (万份) (人) 剩余数量(万份)
权激励计划第一 26 日
个行权期
本次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百隆东方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
个行权期的行权时间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30%。
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具体如下:
序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号 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
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满足该行权条件。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
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的情形;(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
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
当人选的;(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
形,满足该行权条件。
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具有法律法
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的;(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公司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2022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1)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4 亿元; 6,989,064,221.79 元,公司
(2)2022 年纱线销售量不低于 22 万吨。 业绩符合前述条件。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根据《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层面业绩成就情况:在
原 161 名激励对象中,1 人因
法》,当期可行权部分股票期权,以激励对象上一
担任公司监事;2 人因离职不
年度绩效考核是否合格作为前提条件。具体如下:
档,则当年度的股票期权 100%可行权,若激励对象 年度,158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
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 果为合格,满足行权条件,
规定,当年度的股票期权不可行权,由公司作废失
第二个行权期可全额行权。
效。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4 月 21 日。
(二)行权数量:643.2002 万份。
(三)行权人数:158 人。
(四)行权价格:3.13 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
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注 1) 总额的比例(注 2)
董奇涵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9 0.409% 0.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157 人)
合计(158 人) 643.2002 29.236% 0.429%
注 1:指占《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权益
总量的比例。
注 2: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均满足行权条件,且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
隐瞒等情况。激励对象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不得行权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58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可行权数量合
计643.2002万份,行权价格为3.13元/股。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之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
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
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用该模型以授予日
作为基准日对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
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
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百隆东方股
份有限公司本次行权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和《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和《第二期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及变更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期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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